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发改能源〔2026〕9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有关企业,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有关要求,我们组织编制了《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26年7月21日
文中提到,到 2030 年,新型电力系统初步建成。包括初步建成安全可靠、绿色低碳、坚强韧性、智能灵活的新型电网,资源配置平台作用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实现28亿千瓦以上新能源高水平消纳,建成可支撑超过1.1 亿辆电动汽车出行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
《规划》明确“十五五”时期新型电力系统发展主要指标,其中包括西电东送规模在2030年>4.2亿千瓦,配电网承载分布式新能源能力在2030年达到9亿千瓦,省间电力互济能力到2030年达到12000万千瓦。
文件指出,促进电热、电氢等协同联动。鼓励推广热电联产机组通过熔盐储热、热水储热等方式实现热电解耦。试点应用高参数热泵等先进热电转换技术,探索应用相变储热、固体储热等先进高温储热技术,推动联合运行提高灵活调节能力。拓展绿电制氢氨醇、氢储能、氢发电、火电掺氢(氨)等应用场景。
探索跨省区专项工程实行两部制或单一容量制输电价格。落实支持新能源就近消纳的价格机制。
完善输配电价对电网投资激励约束机制。研究海上风电送出工程相关价格机制。
优化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推广居民分时电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