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

点击查看政策《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 该文件是之前评估工商业储能项目合规性与投资回报率的直接政策依据。拉大峰谷价差,明确要求上年或当年预计最大系统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方,峰谷电价价差原则上不低于4:1;其他地方原则上不低于3:1。建立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要求各地在夏季和冬季用电高峰期设立尖峰电价,上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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