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广东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登记的通知》(广东交易〔2026〕273号)

竞价登记主体范围包括在2025年6月1日(含)之后投产、已完成政府核准或备案且未纳入机制执行范围的新能源项目(不含2025年6月1日以前通过竞争性配置等方式确定业主的海上风电项目)。尚未投产、但项目投资主体承诺于当期竞价月起未来12个月内投产、完成政府核准或备案且未纳入机制执行范围的新能源项目。

集中式光伏和陆上风电项目不参与机制电价竞价。2025年新能源项目机制竞价已入选的项目无需重新参与机制电价竞价。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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